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,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双双上调
发布时间:2018/9/17 10:11:31
8月17日,省人社厅对外公布,为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,省人社、财政厅、卫计委、税务以及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出《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》,今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、财政补助标准双双上调。
个人缴费标准提高
通知明确要求,2018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,达到每人每年220元。
在个人缴费增多的同时,财政补助标准也同步上调。2018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,达到每人每年490元。
2018年居民医保费如何缴纳?
通知明确,税务机关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财政等部门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征收工作,实现应保尽保,避免重复参保。其中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工作,及时将参保登记的人员信息推送到同级税务机关,由税务机关或委托相关机构根据参保登记信息组织征收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分享到: |
上一条:个税调整后,9月和10月工资发放差距竟然这么大!
下一条:国务院宣布:生孩子有补助了!明年1月起实施,河南属于这一档!